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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咨询系统之
APPTDC
——通信行业监测报告
★ 人马未动 ★ 粮草先行 ★ 运筹帷幄 ★ 决胜千里 ★
本期关注:联通成立终端公司预示运营商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积极推动手机产业链资源整合;“捆绑式”信息服务更应注重跟踪服务;全球手机产业突现马太效应;今年1-5月份全国通信行业运行状况分析;三大运营商3G临界报告;萨班斯法案的推出强化公司治理;从“手机取代固定电话”看“移动电视取代固定电视”。
【韩SK Telecom将购印度运营商Tata的33%股份】
【LightPointe发布5.8GHz高速以太网光学无线产品】
【Transmode帮助伦敦交通局升级其SAN/MAN网络】
【Pantech & Curitel手机6月销量超过LG威胁三星】
据悉,中国联通即将成立一家拟定名“联通华胜”的公司。中国联通将利用这家待成立的终端公司,担负起CDMA销售策略变化的功能。关于“联通华胜”(暂定名)之事且不论最终联通是否真的成立终端公司卖手机,至少目前的种种迹象表明,通信行业新一轮的经营战略开始转变,运营商也开始涉及终端设备领域。事实上,早在2004年,中国移动已经开始了向上游设备商的延伸步伐。运营商在逐渐加强对整个产业的主导作用。这对于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竞争局面的网络运营商来说,是出于对业务整合的积极响应。语音话务市场的日趋成熟和新兴数据业务的发展,令整个市场需求发生改变。客户的需要已不再是简单的提供网络就能满足的。个性化、定制化等复合多样的服务才是市场的期待。运营商的网络服务、SP的内容服务和手机产品终端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因此,网络运营商必须整合综合服务,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任何服务都必须依靠终端的支持。对运营商来说,赢利增长依赖于业务推广应用,而推广应用对手机有很大的依赖。对用户来说,移动通信的应用功能主要通过手机体现,手机的选择实际也就是业务可能的选择。手机终端成为移动产业的重要环节,没有好手机,再好的服务也出不来。因此,运营商的服务业务必须有合适的终端手机配合。中国联通在推出CDMA之初,就是缺乏足够的终端支持,网络的推广进展缓慢。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运营商很快认识到,等待终端厂商适应自己的业务远不如自己根据业务的需要来定制适配的手机产品。在新的市场形势面前,运营商单靠传统渠道或者设备商供应终端,很难满足需求。终端产品凭借设备商的品牌和售后服务已很难吸引用户入网。运营商就必须在这里承担群龙之首的作用。用户需要什么样的服务,运营商就根据需求定制什么样的手机,设备商则按运营商的要求生产终端产品。就此,形成一条有序的“产——供——用”的市场消费链。用户需求一旦得以满足,离网率也会得到降低。对于三方来说,都不失为一种好的供销模式。三赢的需要使运营商在产业中主导地位的渐强成为必然。另外,在整个通信产业中,谁有这样的实力对所有的业务进行整合?毋庸置疑,运营商当仁不让地成为最佳候选人。在整个行业中,只有运营商拥有整合价值链资源的雄厚经济实力、巨大的客户资源和对产业的影响力。运营商可以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将移动通信服务、终端市场和增值服务市场整合到定制的手机上,以此作为通信服务与终端客户的直接对接。这一举措将为移动运营商、终端制造商、渠道合作商、服务提供商带来无限商机。
对终端手机的定制正在成为一种行业趋势。全球越来越多的移动运营商都开始采用这样的营销方式,原因在于它标志着通信服务转型的新趋势。要想取得市场的优势地位,必须尽快适应新的产业模式。而联通的终端公司成立正是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所做的努力。对于运营商来说,是否具有整合能力成为有无竞争优势的标志。拥有合作能力、可以迅速地整合资源、建立起以自身为核心的价值生产体系,也就有了强劲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在日本,其最大的移动运营商DoCoMo在2G时代领跑日本电信界,主要就是因为其I-Mode成功整合了SP和终端设备制造商的资源,为其业务的运营建立支持平台。日本主流手机厂商的多数手机产品都是根据DoCoMo的要求来定制生产的。如和弦铃声、内置摄像头,影音播放功能、机载游戏系统等流行的时尚功能都是在定制生产的模式下产生的。运营商通过对上游的主导,实现自身业务的发展推广。同时,也为终端设备商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对于用户,运营商的优质服务也落到了实处,各方的利益都得到了平衡。日本DoCoMo的经验足可借鉴。
中国联通于今年3月15日就已经成立了终端管理中心,专门负责终端的定制、采购、销售、宣传、售后服务以及物流供应、跨省调剂等资源整合类工作。作为运营商,联通也在不断加快担当产业主导大任的进程。运营商根据客户的要求制定服务套餐,同时根据服务功能,运营商再向设备商定制手机供应市场。最后再由运营商搭配销售,运营商利用其对于销售渠道的渗透作用,对市场的主导力就愈加强劲。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考虑到,定制终端并不是简单的将业务捆绑到适用机型上,而忽略技术进步。单纯的在定制终端上打上明显的运营商服务包的印记,并不能给运营商带来长远的利益。对于终端仍应考虑其将来的升级兼容等问题。在业务定制上也应有所区别。同时在日本和欧洲投放的拍照手机,在日本取得很大的成功,为运营商带来丰厚的回报。但是在欧洲,拍照手机更多的只是引来注目而不是实际效益。因此,必须考虑市场的地域性特征,充分关注当地市场的响应度,而非盲目的推广,否则很可能会得不偿失。各地的文化不同,消费倾向也不同,跟进的业务和终端也需要因地制宜。应当说,运营商对产业主导作用增强是未来通信产业发展的主流趋势。国内各运营商正在积极探索这一道路,相信这是通信运营商健康高速发展的契机。(通信信息报/06/30)返回
2004年以来,手机产业链资源整合趋势日益明显,整合重心逐渐转向中国大陆。这种重心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内企业向外整合资源。2004年5月4日,波导与西门子移动又签署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以整合双方在开发和销售方面的资源。2005年10月10日,TCL-阿尔卡特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从而使TCL一跃成为全球第七大手机制造商。另外,手机设计产业本土化趋势日益明显,以晨讯科技、德信通讯、中电赛龙为首的一批国内一流手机设计企业逐渐成为国内手机设计方案的主流供应商。2004年,国内手机设计公司已经超过了300家,仅Simcom(隶属于晨讯科技)一家一年内就为国内外客户成功开发了几十款手机。第二,国外企业向内整合资源。典型的表现是诺基亚合资公司重组。2004年10月13日,诺基亚宣布对其在中国的四家生产性合资企业(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进行合四为一的整合。新公司的产品将覆盖移动电话和网络产品,形成完整的产品线,从而进一步在一个统一大市场面前,实现统一研发、统一采购、统一人才使用,达到资源整合和成本控制的目的。另外,NEC、西门子、摩托罗拉等国际巨头也纷纷在中国或重组或调整,以整合资源提高其在中国和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第三,中国政府积极推动资源整合。为了面向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产业链条,尽快提升产业层次,2004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宣布北京、天津、上海、青岛、苏州、杭州、深圳、福厦沿海地区、广东珠三角地区等9个城市和地区为首批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此外,中国政府还将在全国范围内陆续认定一批国家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园区,以延伸、完善电子信息产业链和加强产业链薄弱环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赛迪网/06/30)返回
在推出“捆绑业务”套餐之后,运营商更应注重“捆绑业务”的跟踪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细分市场,了解用户需求,将“捆绑服务”落到实处。近日,一则由于用户使用“捆绑式”服务拖欠话费而被运营商告上法庭的消息引起了业界的注意。据称,这些捆绑式电信合同纠纷的缘起,主要是电信公司免费提供手机,用户承诺在2年内持续使用最低限额的月话费。但有些用户当月即出现欠费现象,有的甚至在购买套餐服务之前就已经欠费,又因催讨无果,才导致运营商将用户告上法庭。尽管说,从这一现象中可以看出,运营商在推广“捆绑式”电信业务时更应注重跟踪服务。目前,技术驱动和市场需求使得网络融合已成为当前电信业发展的大趋势,电信业原有业务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同时,客户对通信服务也有了更高要求,他们希望运营商能够提供更多综合性的信息服务,能够一揽子打包的服务。况且,自去年底以来,监管部门和运营商纷纷叫停价格战。可见,价格战已不是运营商吸引用户的手段,而只有通过“捆绑式”服务,提高用户使用电信业务的兴趣,才能留住用户,实现业务的增长。因此,对于运营商而言,需要不断地细分市场,推出新的产品、新的服务供消费者选择。而实现多项业务集成(捆绑),通过多种业务捆绑,伴以一站式服务和资费套餐优惠等,所有业务的资费可以通过打包合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
其实,在国外已经有很多成功的捆绑式服务的成功案例。如AT&&T、BT等运营商都把“一站购齐”作为吸引大客户的手段之一。电信运营商在根据用户的喜好将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进行“捆绑”营销,在方便用户选择的基础上,推出面向业务捆绑的细分价格,让使用“捆绑业务”的用户享受到比分别选择单项业务更多的价格优惠。实践证明,利用“捆绑”推出的服务可以为运营商带来更多的额外价值。并且,可以让用户实现业务功能的可预期性和使用费的主动控制,使他们获得最大价值。但是,如今电信业的发展已步入“服务竞争”时代,以往靠相互比拼价格已把电信企业的利润降到最低水平,而在这“服务竞争”时代,服务质量至关重要。服务是做好大客户服务的生命线,尽管说,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对用户而言非常好,能提高用户使用电信业务的积极性,但同时,只有提高电信服务水平,跟踪用户服务,才是使用户真正满意的根本之道。
目前,电信运营商的响应速度慢,缺乏改善电信服务质量的主动性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表明,电信企业的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将服务作为一种目标易,实现服务理念从企业支撑向用户感知的转换难。一般地说,一个问题的出现,往往是许多细节所造成的,如果运营商做好自身的业务推广和服务工作,也就不可能出现“甚至购买套餐服务之前就已经欠费”这样的情况。况且,在推出“捆绑业务”套餐之后,运营商更应注重“捆绑业务”的跟踪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细分市场,了解用户需求,将“捆绑服务”落到实处。同时,也可以消除用户久欠费而不缴纳的隐患,就不会出现运营商将用户告上法庭的情形了。(通信信息报/06/30)返回
6月29日,台湾仁宝总经理陈瑞聪宣布,将"移动通讯产品事业群"剥离给旗下手机公司华宝通讯。仁宝发言人吕清雄表示,“手机产业发展趋势是大者恒大,华宝通讯具备经济规模优势,在通讯产业也具备一席之地,整并后更能与国际大厂竞争。”联系此前广达改组手机事业部,以及富士康收购奇美通信55%的股份,以及最近光宝退出手机行业。这表示台湾手机产业突现马太效应,开始整合。无独有偶,在中国大陆和日本,手机产业已显现整合的迹象,也就是说全球手机产业突现马太效应,最终的结果就是强者欲强,弱者欲弱。
台湾手机产业处境残酷
台湾手机产业基本上是以代工为主,基本上处于产业链的底端, 这也许是台湾手机产业整合的最关键的原因。由于台湾手机产业以代工为主,所以对国际品牌大厂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等依赖程度比较深,在诺基亚,摩托罗拉等国际巨头由于竞争激烈而利润下降的状况下,以代工为主的台湾手机产业利润大受影响, 而且 在排名前六的国际品牌大厂中也并不是都有大量的代工定单放出, 仅只有摩托罗拉与索尼爱立信有持续的代工定单放出。而为了争夺这些定单,由于强势地位的品牌大厂对代工厂商要求颇多 ,在加上代工厂商太多 ,手机产业僧多粥少的状况决定了只有极少数厂商可以从中获益,也只有通过整合,获得规模经济效应的代工厂商才可以活下来。而对于想经营自主品牌的台湾手机厂商来说,由于其习惯于PC产业中微软与英特尔的WIntel联盟主导产业的格局 的规律, 而代工厂商只要关心如何更快,更低成本地生产出 产品即可。而在手机产业中,由于手机更象是一种时尚类消费品,因此了解消费者心理和需求趋势是至关重要的,这使习惯于专注于产业链中生产这一环节的台湾厂商在面对经营自主品牌时的困境时,往往显的束手无策。不仅主打全球品牌非一日之功,而且仅仅专注区域市场也面临国际品牌大厂挟规模经济效应所带来的绞杀。台湾手机厂商进退两难。同时业界认为 ,台湾地区地区电信服务市场的相对落后,使台湾地区地区厂商缺少借助本土市场发展经验理解消费者需求与带动产品创新的学习机会。这也是韩国手机厂商在洗牌后仍有一些中小型手机厂商凭借创新溢价(premium)能存活至今,而台湾地区地区始终仅是追随者而产品力有明显落差的最大原因。
日本手机整并浪潮开始
日前外电报导,继诺基亚(Nokia)、摩托罗拉(Motorola)后,LG电子(LG Electronics)也攻下日本最大移动通信厂商NTTDoCoMo滩头堡,双方将共同研发3G手机,并计划在2006年初推出。无独有偶地,日本第三大移动通信厂商Vodafone也计划将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纳入手机供应商的名单之中。此举对于在海外市场锉羽而归进而退居日本本土市场的日本手机厂商来说 , 意味着 最后的一块利润区和堡垒即将被从内部被攻破,要知道日本手机在本土的霸主地位根深地固, Gartner Japan的统计数字呈现,NEC的市场占有率为19.8%,连续两年居第1位;松下屈居第2,占16.4%;夏普尾随其后,列第3位,占有13.4%的份额;而东芝居第4位,其市场份额为7.8%;三菱电机居第5位,以0.1%之差屈居最末。而现在 日本手机厂商的安乐日子即将结束 ,日本手机产业整并浪潮即将开始。在手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仅仅依靠本土市场是不明智的,据IDC公司的分析师Michito Kimura表示,日本手机厂商们或许会认为,只要他们拥有国内的市场,一切都将顺利,然而象诺基亚、摩托罗拉等跨国巨头都将很快就会进入日本市场的。到目前为止,日本手机厂商基本将占全球7%的国内市场控制在自己手里,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日本的第二代网络采用了日本厂商开发的一种独有技术。但用户正在逐步转向全球性的W-CDMA标准,这为海外手机厂商们打开了大门。。
而Gartner日本公司的首席分析师Nahoko Mitsuyama表示,新兴市场上低端手机的需求量很大。在成熟市场上,激烈的竞争已经蚕食了手机厂商的利润率。由于日本手机厂商已经习惯了运营商提供补贴的业务模式,因此它们并没有充分的价格战准备。日本厂商售价为400-500美元的手机,国外厂商的售价仅仅在150-200美元之间。已经习惯了国内市场的日本手机厂商无法适应海外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就是在日本手机厂商的强项(技术创新)方面,日本手机厂商也被韩国赶超。象拍照手机是由日本手机厂商开发的,但使它走向全球市场的却是韩国的三星公司。所以说日本手机厂商即缺乏成本优势,又在技术创新上落后,所以在手机产业产能过剩的今天, 要适应产业发展的趋势,日本手机厂商整合势在必行。
中国国产手机厂商集体沦陷
6月23日,南方高科的手机生产线和仓库被法院查封,随后南方高科承认资金链断裂,南方高科难逃折戟沉沙的命运。在2005年7月1日科健以ST(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重新复牌后,很快便陷入跌停的尴尬局面。此前,国产手机厂商前景就已经不容乐观。调查机构赛诺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国产品牌手机的市场占有率已经从去年最高时的47%跌至42%,市场份额下降了5个百分点,而洋品牌的市场份额占有率则上升到58%。诺基亚和摩托罗拉分别以17.7%和13.4%的占有率把持中国手机市场的前两名,而国产手机老大波导则被三星超过。除了排名第七的夏新能够进入前三名外,国产品牌最高的占有率仅在8%左右。现在南方高科和科健的形势更不容乐观, 所以说中国国产手机厂商处于集体沦陷的窘境。比台湾企业处于产业链底端更悲哀的是,此前,台湾《商业周刊》曾撰文指出:目前大陆没有一家厂商能真正做出手机,几乎都是由台湾、韩国企业进行代工,或都是由台湾、韩国企业做好后,贴上大陆企业的牌子的“贴牌手机”。“大陆国产品牌第一名”的波导,即采用明基所研发的手机。明基2002年手机300多亿元的营收中,约有20%来自大陆的贴牌订单。而联想的贴牌手机合作伙伴全为韩国企业,分别是Pantech、LG和Innostream。同时像南方高科和科健这样的国产手机商在整体战略上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往往是仓促地作出。战略的规划而忘记了战略要求的前瞻性。而像摩托罗拉这样的公司早在一年前就为以后的战略规划作出了规划以保证前瞻性和适应未来的发展。而藏在现象之后的本质是:一个产业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消费者学习能力的提高和产业竞争的加剧,产业内部必然出现优胜劣汰的现象,那些单纯追求利润竭渔而泽,而不考虑产业发展趋势的企业一定会被淘汰。
所以正如Gartner公司移动设备研究副总裁Ben Wood 在一份声明中所表示,尽管手机销售量增加,但供应商的获利水准逐渐缩水,新兴市场消费者需求的主要是低阶手机,至于成熟市场方面,由于激烈的竞争使得厂商削价以求,与资金较充足的大厂相较之下,小型手机供应商将面临压力,为保持微薄的利润空间,许多业者已在苦苦挣扎,预期部分业者将被购并,另一些则选择完全退出手机市场。也就是说全球手机产业突现马太效应,最终的结果就是强者欲强,弱者欲弱。(天极网05/07/05)返回
一、主要指标发展情况
(一)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
全国通信业务总量保持较快增长,单月通信业务总量首次突破1千亿元大关,今年1~5月累计达到476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其中,电信业务总量4515.7亿元,增长26.4%;邮政业务总量249.5亿元,增长7.5%。全国通信业务收入总体增长趋缓,但自今年2月份下滑到近年来的最低增长率后,增速又逐步回升,今年1~5月累计达到256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其中,电信业务收入2328.1亿元,增长10.9%;邮政业务收入232.9亿元,增长6.3%。
图1.2002~2005年各月通信业务收入比较

(二)用户发展
1.固定电话用户保持较快增长:2005年1~5月全国固定电话用户累计新增2105.4万户,达到33349.7万户,月均新增421.1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新增1656.6万户,达到22741.4万户;农村电话用户新增448.8万户,达到10608.3万户。无线市话用户新增1248.3万户,达到7770.4万户,占固定电话用户的比重从2004年底的20.9%上升到23.3%。
图2.2002~2005年固定电话用户各月净增比较

2.移动电话用户增长趋缓:2005年1~5月全国移动电话用户累计新增2372.4万户,达到35854.8万户,月均新增474.5万户,远低于去年月均新增540.6万户的水平,总体上也低于近几年的同期水平。
图3.2002~2005年移动电话用户各月净增比较

3.移动分组数据用户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增长迅速:本月移动分组数据用户突破4000万户,达到4004.9万户,今年1~5月累计新增1397.5万户,高于无线市话用户的增长水平。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新增533.6万户,达到3018.3万户,月均新增106.7万户,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xDSL用户仍是宽带接入用户的主体,占69.5%。
(三)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005年1~5月,全国通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4.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9%。其中,电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9.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7%;邮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6%。
二、业务结构分析
(一)电信业务收入构成
图4.2004年1~5月电信业务收入构成

图5.2005年1~5月电信业务收入构成

图6.2005年1~5月各项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

移动通信仍是电信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15.1%的增长率保证了移动业务收入的稳步增长。数据通信依然是增长最快的领域,其收入同比增长率高达25.3%,是电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2.3倍。固定本地电话和长途电话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比2004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39和0.83个百分点,而移动通信和数据通信业务收入所占比重则分别上升了1.61和0.78个百分点。在移动通信领域,移动数据业务发展迅速,其业务收入已占移动通信业务收入的15%。在长途电话业务中,IP电话通话时长占长途电话通话时长的45.4%,但IP电话业务收入占长途电话业务收入的比重仅为27.3%。
(二)本地电话业务
表1.2005年1~5月固定本地与移动本地通话量比较

2005年1~5月固定本地电话通话量和移动本地电话通话时长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0.8%和35.5%,本地电话的移动化趋势明显。在固定本地电话通话量中,无线市话通话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4.4%,所占的比重从去年同期的18.4%上升到24.6%,而传统固定本地电话通话量出现了负增长。
(三)长途电话业务
图7.2003~2005年同期长途通话时长构成

2005年1~5月,固定传统长途、移动长途、IP长途通话时长分别同比增长21.6%、17.9%和17.5%,在长途通话中的比重分别为29.7%、24.9%、45.4%。
(四)固定通信与移动通信ARPU的对比
图8.2003~2005年同期固定通信与移动通信ARPU比较

固定通信ARPU是以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三家公司的收入之和估算的,移动通信ARPU是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家公司的收入之和估算的。固定通信和移动通信ARPU均呈下降趋势,但移动通信下降更快,两者间差距逐渐缩小。
三、地区发展比较
(一)东、中、西部比较
1.东、中、西部通信业务收入比较
东、中、西部通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9.4%、12.2%和11.7%。中、西部增长率均高于东部。
2.东、中、西部新增固定电话用户比较
相比去年同期,东、中、西部新增用户均大幅度减少,中部下降最快,东部要好于中、西部。
图10.2003~2005年同期东、中、西部固定电话用户新增比较

3.东、中、西部新增移动电话用户比较
东、中、西部新增移动用户相比去年同期均大幅度减少,比前年也略有下降。
图11.2003~2005年同期东、中、西部移动电话用户新增比较

(二)分省情况
1.通信业务收入居前十名的省份
图12.2005年1~5月通信业务收入居前十名的省份

2.新增固定电话用户居前十名的省份
图13.2005年1~5月新增固定电话用户居前十名的省份

(人民邮电报/06/28)返回
从年初开始,除联通之外的三大运营商纷纷加快了3G技术澄清、标准制定、投资规划的研究步伐,经过一系列的部署,可以说,运营商的3G战略在今年已经渐渐清晰,甚至具体到建设细节。比如说,中国电信在去年开始的3G业务平台测试已经结束,爱立信将成为惟一的全国性3G业务平台供应商。很明显,运营商战略制定是切合中国3G牌照发放节奏的,然而有理由相信,从中国电信改革以来,运营商之间首度对同一命题的作答,其精彩和激烈将远远超过对入场券的争夺。
中国移动3G继续双领先?
来自中国移动内部的消息显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已经完成了初步3G网络建设规划,明确在获得移动牌照后分三年将现有的2.5G网络升级为3G网络。其网络建设计划为:获得3G牌照前应逐步扩大规模建设现场试验网,在试验网的本地网内实现连续覆盖,为试商用奠定基础,一旦获得运营许可即可投入商用。中国移动3G规划分3个区域制定规范。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山东、福建、江苏、河北9个省市;二类地区包括辽宁、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等12个省市;三类地区为剩下的10个省市。各个地区几乎都有设备厂商协助制定规范(如广东为爱立信、海南为诺基亚和华为)。这种等级区域规划实际上已是充分借鉴了欧洲3G很重要的一个发展经验,即在经济发达地区推广3G更易成功,包括和黄集团的3G也是如此操作。相应地,目前在国内已经遍地开花,以试验为名的3G预商用网,也是各厂商认准这一方向而在积极地跑马圈地,包括近期各大厂商纷纷在二线城市设立研发中心,玄机也正在于此。目前各省公司的计划已经汇总到集团公司。以上海移动为例,主设备投资共25亿,平均每年8个多亿。除此之外工程投资预计花费约1.8亿人民币,而传输网的投资相当于主设备投资的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左右。与此同时,中国移动关于3G的前期测试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
早在去年,中国移动研发中心就已召集各相关厂家就WCDMA数据卡的测试规范进行了相关讨论,该规范是由中兴通讯协助中国移动研发中心提出的。目前,中国移动研发中心已经完成WCDMA业务测试的补充测试。根据中国移动研发中心的计划,中移动2005年研发中心的测试重点将转向R4版本和HSDPA版本。据了解,在已经进行的中国移动研发中心内R99-R4升级测试的项目中,华为和摩托罗拉已经测试完毕。此前中移动研发中心召开的WCDMA标准R4测试工作的动员会议上,中移动已经制定出自己的相关技术规范,并将规范发给各设备厂家,要求厂家对规范内容进行应答和顺从,内容分为业务、核心网及无线三大块。中移动内部人士透露,如果中国政府在2005年6月底发3G牌照,中移动将力推WCDMA标准的R4版本,此后则转向HSDPA版本。很明显,在2G市场占有64%绝对优势市场的中国移动,在3G时代未必能够轻松取得如此辉煌,但是有理由相信,作为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在3G运营牌照下发后,中国移动应该作为国内3G移动通信系统发展的先行者,利用3G业务能力的多样性和网络技术的先进性为“双领先”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中国电信已领先机
从对3G长远而切合实际的规划看得出,中国电信依然是中国最有经验的电信运营商。专门承载3G高端数据业务CN2的建成,已经为其将来实现业界倡议已久却难以实现的分层、为细分市场提供业务,打造了实际的物理基础,从而占领一定市场先机。据北京市场的咨询人士透露,中国电信已完成的3G投资规划一期约为400亿人民币左右,三期共700多亿。一期投资较大的原因是新建机房和租用基站机房的投资较大,另外基站传输也应该占一部分。此外,来自中国电信内部的消息称,中国电信会吸取NTT DoCoMo的教训,将在一期就实现全网95%覆盖。为了节省初期投资,中国电信正在进入实质性的PHS与WCDMA联网测试,其北京研究院负责此项工作。据悉,这一联网测试分为三步,第一步:先利用现有系统实现PHS系统与WCDMA语音与短消息的互通,现有设备可能WCDMA系统需要增加SMSC平台,WCDMA与PHS系统间需要设置互联网关。利用已有的室内分布系统,完成WCDMA和PHS系统对冠华大厦的7、8、9层的室内覆盖;第二步:WCDMA把NodeB替换为一个小NodeB,PHS系统完成数据接入业务的调测,实现PHS与WCDMA数据业务互通;WCDMA搭建完整的业务平台(MMS、SMS、WAP、Streaming等),实现与PHS彩信、视频互通;第三步,根据研究进展,对WCDMA系统进行R4升级。很明显,对PHS资源的有效利用,中国电信将继续吸引目前的小灵通用户,并通过捆绑方式,逐步地将其转化为PHS/WCDMA混合型用户。
对于业务平台,中国电信已经决定利用爱立信设备搭建一个全国性业务平台,以加强对3G业务的管理,并有效支撑众多SP。而此前对于业务平台的测试,已经经过了一年之久。在年初,中国电信还展开了3G终端预研工作,先期将与国外的3G领先厂家,如NEC、NOKIA、摩托罗拉等合作,研究适合中国电信的3G手机,主要是定制手机的业务应用模式,后期将考虑与国内的手机厂商合作。
中国网通厚积待薄发
网通重点在于积蓄3G实际网络运行经验。从5月开始,启动了WCDMA外场四地互通测试。这是在去年四地互连(上海、济南、北京、郑州)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互连规划测试。其目标是将四地试验网逐步接到网通的现网中,重点是实务平台共享、业务漫游等。该测试是紧随其R4IOT测试之后。同时,为了减轻网通研究院测试工作的压力,网通集团正式确立山东通信为3G业务测试分点,一批厂商的设备和业务业已进驻山东通信测试点,包括中兴的WAP、下载、流媒体;西门子的WAP、流媒体;NOKIA的短信、彩信;爱立信的位置业务等。集团公司要求各厂家严格按照网通下发的规范研发产品,计划在7月底能够完成测试。网通还选择与三个厂商(华为、ORACLE、爱立信)进行3G业务平台合作,已经完成对平台的性能分析、设计以及各种商业模型、信息模型和数据模型的建立。结果表明业务平台的接口复杂将对未来业务生成造成极大影响。在终端方面,网通显得尤为心急。早在1月份,网通集团就与包括中兴、NEC、摩托罗拉、华为、诺基亚等主流厂商签定了3G终端战略合作协议,毫无疑问也是走定制路线。与集团紧锣密鼓的测试工作相同时间,各省分公司也已经向集团上报了3G投资规划,据网通内部人士透露,各省计划都有较大缩水空间,尤其在西部省份。(通信产业报/07/01)返回
《萨班斯法案》的推出使得有效地实现公司治理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而这也是中国的电信运营商最重要和最迫切的任务之一。SOX法案的相关规定。SOX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审计委员会,并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做出了规定,在保证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同时,赋予审计委员会更多的责任。
SOX法案对公司治理的要求。SOX法案,以及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于2003年11月发布的新的公司治理最终规则详细地界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具体来说包括:1)每年获取并审查独立董事提交的报告。2)与管理当局、独立审计师一起讨论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在“管理当局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项目中进行公告的财务事项。3)讨论公司收入公告及向分析师和评估机构提供的财务信息、收益指南。4)讨论风险评价、风险管理政策。5)分别与管理当局、内部审计师(或其他负责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和独立审计师定期会面。6)与独立审计师讨论所有的审计难题以及管理当局的反应。7)制定清晰的关于聘用现任或前任独立审计师的政策。8)定期向董事会报告。SOX法案还增加了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的CEO和CFO必须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没有对重大事件的不真实表述,也没有遗漏必须披露的重大事件,并保证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此基础上,法案单独规定了对管理人员证明财务报告时失职的刑事处罚。CEO和CFO如果知道定期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但仍然做出保证的,将判处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罚款,或是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是二者同罚;如果是蓄意做出书面保证的,将判处不超过500万的罚款,或是不超过20年的监禁,或是二者同罚。
SOX法案对内控的要求。SOX法案302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层设计所需的内部控制,并要保证首席官员能知道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信息,尤其是报告期内的重大信息;管理层要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在签署报告前90天内的有效性;管理层还应在定期报告中发布他们上述评价的结论。SOX法案404条款要求: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中应包括内部控制报告,具体内容为:强调公司管理层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系统及相应控制程序充分有效的责任;管理层最近财政年度末对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有效性的评价。
SOX法案对审计师的要求。SOX法案增加了审计师对信息系统的审计,要求审计师必须了解业务如何穿过系统,而不是绕过系统。审计师必须了解业务流程,评价IT应用控制与一般控制的设计及效果,还应评价IT控制设计效果,确定这些控制设计是否适当地实现相关目标,并实施IT控制执行效果测试。
国内运营商面临挑战
SOX法案对高管严格的法律处罚令其中许多公司的最高管理层都如坐针毡、夜不能寐。这对于公司治理尚不完善的中国电信企业领导来说,更是意味着要承担重大国际法律责任的风险。公司治理决定企业的兴衰,企业的兴衰决定国家的兴衰,因此公司治理建设不能出现任何重大失误。我国电信企业的治理制度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逐步发展。中国网通借美国上市契机建立了新型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长与CEO分离,在董事会下设4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2005年3月7日,中国电信集团实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我国的企业处于社会转型的特定时期,公司治理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公布的《中国电信业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2004年)》显示,我国电信业国际竞争力在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中(共33个国家和地区)排名第14位。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电信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仍然不容乐观。我国电信企业要走向国际,环境竞争力、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我国目前距离电信强国还有较大差距。从分析要素来看,我国电信业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政府效率,以及企业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结构等“软件”能力偏弱,还是“单条腿”走路。我国几大运营商中虽然已经有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进入了《财富》500强名单,虽然几大运营商均已上市实现了公司化治理,但由于脱胎于老的国有企业,因此公司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仍有待提高。就此而言,我国电信企业要提高企业竞争力,就应该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做起。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我国电信运营商需要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公司的合法守规管理,完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建立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虽然在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有些公司也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监督机制,但这些人员的任职资格、发挥作用的程度、以及职责定位等都需要进一步改进。
完善公司治理的监控体系。公司治理是一种对公司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体系。其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解决好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SOX法案强化公司治理要求的目的也是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提高公布信息的质量,加强信息披露,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交换是否充分,是否对称,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是否公平、是否有效。为了保证信息公平、公开,人们设立了一系列内外部机制。独立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这些约束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公司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及信息处理与传递效率的问题。在这点上,IT技术正成为日益有效的工具。SOX法案302、404、以及409等条款对公司的要求,使得IT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日益凸现。由于信息技术在各类组织中的普遍应用,IT在各类组织中的多层次、横纵向嵌入,正在改变着组织的业务流程,进而改变组织的结构、组织的管理及公司治理;特别是电信企业对IT的依赖性非常大,没有相应IT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是无法满足SOX法案的严格要求的。
目前,国资委在连续举办的旨在推动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培训上,也提到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建立IT治理委员会,建立IT治理机制,完善信息时代的公司治理,促进现有公司治理制度安排的有效执行。但由于信息技术在治理方面所具有的复杂性,完善IT治理机制,构建符合SOX法案的要求、适应时代发展的公司治理机制仍然任重道远。(通信产业报/06/30)返回
在关于3G手机是否有市场潜力的争论中,国内某知名学者曾提出“走路拿手机看电视要撞树”,以此来说明:即便在技术上利用手机看电视可行,但人们在行走途中看电视将影响安全,因而3G手机是不会有市场需求的。事实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吗?
一、用手机看电视为何只能在走路时。走路看手机电视确实影响安全,但是,难道只有走路看电视这一种需求吗?大家都知道,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绝大部分人们的流动是借助于私家车、出租车、公共汽车、快速客车、铁路客车甚至飞机(虽然现阶段坐飞机时还不允许使用手机)而完成的,如果3G手机开始进入市场并具备看电视的功能,那么人们坐在机动车中,按照自己的个人喜好,利用手机电视收听、收看自己所关心和喜欢的电视新闻、节目,岂不是一大快事(请不要把它曲解为司机,这里所指的是除司机之外的车上乘客)!我们怎能用占人们生活比例越来越小的步行方式,以“步行看手机电视影响安全”为由而否定在机动车上看手机电视的更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呢?
二、从移动电话取代固定电话看移动电视取代固定电视。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传统的语音通信逐渐由有线的固定电话向无线的移动电话转移,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在几十年前许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在今天却已经逐步变成现实,技术的高速发展正在不断地打破人们传统的生活习惯和观念。既然语音通信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发生了一个从传统有线固定电话向无线移动电话的历史性转变,既然在技术上手机已经初步具备了收看电视的基本功能,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由此而推论: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手机传输速率的提高,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手机将会逐渐取代有线电视;移动通信技术在完成了取代有线语音通信之后,将会进一步冲击它的第二个目标——取代有线图像传输,这也许并不是天方夜谭。目前,在国内的高速客车上,几乎都配备了电视,反复播放录像片,以丰富旅客枯燥的旅途生活,但是满车厢的人不管口味如何,都只能看同一部录像片。如果能够实现手机看电视的功能,那么人们根据自己的不同喜好,利用自己的手机选择不同的电视频道,收看自己喜好的电视新闻或节目,岂不比现在看录像片更能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
三、手机不仅仅是电视屏幕,更有可能成为图像传输媒介。许多人可能往往只是孤立地把手机屏幕作为看电视的直接媒介,因而认为手机看电视屏幕太小、不方便而怀疑手机看电视的市场,这种看法实在是太片面化了。既然手机能够接收图像信号,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利用手机作为一种传输的媒介而把接收到的图像信号再通过一种屏幕显示器展现出来呢?这样,我们不就同时得到了利用手机接收信号、通过所希望的电视屏幕观看图像的综合效果了吗?在私家车、公共客车、高速客车、铁路客车的后座上,如果都能装上一台屏幕显示器(也许有一天在信号干扰问题解决后在飞机的座后也能装上显示器),每个顾客利用自己的手机把自己希望看到的电视图像信号通过这种屏幕显示器显示出来,这将使人们在行进途中达到和在家中看电视同样的效果,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出现,必将极大地丰富和提高人们的文化生活质量。当然,如果手机具备了看电视的功能,那么利用手机实现上网,浏览网上信息,进行网上办公、购物等多种功能,也许就不用再浪费笔墨说明了。
综上所述,3G手机所引发和带来的“手机看电视”为基础的多种功能,绝不是没有市场需求,而是具有庞大的广阔市场,甚至引起通信技术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如由有线图像传输进入到无线图像传输),这种变革对人们生活方式和习惯和对社会进步的影响作用,也许是我们今天无法用文字去预测的。(通信世界/07/01)返回
8月13日起,著名的WEEE指令(《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将在欧盟各成员国开始全面执行,而2006年7月1日,另一项更为严厉的RoHS环保指令(《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执行为走向欧洲的电子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欧盟委员会2003年2月颁布并强制各成员国执行的环保指令,WEEE和RoHS的出台不仅意味着欧盟25个成员国将统一环保口径,对于目前正在积极拓展欧洲市场的中国通信企业而言,面对如此严厉的环保指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通信企业如何在成本增加的同时打造新的竞争优势显得尤为重要。《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正式启用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都将被额外征收一笔电子垃圾回收费用。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要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子产品,并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RoHS指令则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根据欧盟官方公告的指令附件,两个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10大类、近20万种,这几乎涵盖了包括通信产品在内的所有电子信息产品。而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欧盟环保双指令将涉及我国出口企业约2000多家(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所涉及出口金额占到我国出口欧盟机电产品总值的71%,高达317亿美元,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影响重大。
环保下的高成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陆刃波表示,由于费用预测将依照欧洲人力成本计算,所以电子垃圾的回收成本可能会接近甚至高于在中国的制造成本。而RoHS所定的指令中规定了进口产品不得含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这要求企业开发应用符合标准的环保材料。其中,寻求到合适的零部件供应商是关键,这一过程无疑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而在RoHS指令提到的六种有害物料中,以铅和镉的禁止使用对企业的影响最为广泛。其中铅更是普遍使用於各种电子产品的焊料之中。因应环保指令的要求,很多代工生产商(OEM)已被欧美及日本客户要求采用无铅焊料。对OEM及电子代工生产商(EMS)来说,无铅焊接技术的应用已是当务之急。此外,欧盟两项环保指令不仅仅只影响机电产品整机制造商,而且涉及到原材料、化工、包装等上下游企业,因此可能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商务部出口贸易局壁垒调查处相关负责人则强调,WEEE实施后,国内企业必须先交纳回收费后,才能允许进入欧盟市场。现在市场属买方市场,企业目前还做不到可以影响市场,用提高产品价格的方式来消化所增加的回收成本费用,由此导致企业利润减少。一些企业是利润减少,但还有盈利,另一些微利企业则极可能清除出欧盟市场。RoHS实施后,寻找现有有害物质替代品成为当务之急,但我国企业在此方面现阶段总体情况不理想,替代品的研制目前尚处于试验研究阶段,还未到生产阶段,但欧盟成员国已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
培养环保意识从头开始
从2003年欧盟颁布双环保法令开始,我国各有关部门便给予了高度重视,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电子产品污染管理办法》,并于今年正式实施。在谈及《电子产品污染管理办法》对促进我国企业树立环保意识以及防治电子垃圾时,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处处长黄建忠曾表示,眼下一个理念正在被人们所接受,那就是电子废弃产品的治理与回收采取“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方式有一定的合理性。“生产者责任延伸”是指电子产品废弃以后回收处理再利用,生产者要负起一定的责任,这里的生产者包括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和销售商。黄建忠还强调《办法》旨在从源头,即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前的生产设计、工艺选材等环节把好关,以便在这些产品成为电子污染品的时候能更有效地治理回收。专家解释,与欧盟的办法相比,中国的办法增加了两条重要的内容:一是在产品上标注“安全使用期限”。这样做不仅保证了消费者的安全,而且为相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加快了产品的更新换代。过了安全期限的产品,消费者如果继续使用,出现安全事故,生产厂家将不负责任。过了安全期限的产品,也不准进入二手市场。二是在产品上标注产品的哪些零部件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哪些是可部分回收利用的。使用国外进口材料,必须要求外方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办法》的实施,最关键的还是要求和规范企业树立环保意识,以期能够培养起重视环保的习惯,规范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流程,以适应接下来的挑战。”一位亲身参与《办法》制定的专家对记者表示。但现在我们一定要清楚地意识到,政府很关心国内企业应对欧盟两指令,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有些企业并不十分关心,我们在进行这方面工作时常感到力不从心,担忧欧盟两指令的实施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对企业很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乐观的是产品还可以出口欧盟,但利润下降,不好的则是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质量检测势在必行
就在我们为专家谈到的问题而感到担忧的时候,有消息传来,日前,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获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第一张RoHS认证证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RoHS证书,我们就拿到了进入欧盟市场的‘护照’。”今年3月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已经率先在国内开展RoHS认证,目前已经有TCL、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获得和正在申请CQC的RoHS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认证实施的形势来看,要让众多企业达到认证标准,任务相当艰巨。该负责人还强调:目前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和社会民众对RoHS认证的认识还不够,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还持迟疑观望态度。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存在着“产后认证”的误区,认为产品临到出口时再做相关认证也来得及,而没有将认证理念贯穿到生产全过程,这种片面的认识和做法正日益成为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