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服务

1.图书馆的开馆时间?
答:图书馆的开馆时间为每周7天,每天7:00—23:00(国家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另行通知);WWW服务24小时全天候开放。

2.图书馆各业务服务部门的开放时间?
答:图书馆各业务服务部门的开放时间具体见:“图书馆业务服务部门的开放时间表”

3.图书馆各业务服务部门的位置?
答:图书馆各业务服务部门的具体楼层和房间号见"图书馆业务服务部门位置表"。

4.馆藏资源服务的分布?
答:图书馆馆藏资源的分布见"
图书馆馆藏资源分布表"。

5.各室对外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各室对外服务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见"图书馆对外服务联系表"。

6.向馆长或馆长办公室反映问题的渠道有哪些?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向馆长或馆长办公室对图书馆的工作和服务提出批评和建议:①向馆办公室信箱libsec@bupt.edu.cn发EMAIL;②图书馆主页“书目查询”栏目中的“公告与留言”栏目。馆长办公室设有专门工作人员对读者的意见和建议逐一答复。

7.图书馆可以上网吗?
答:图书馆二层的多媒体阅览室提供上网服务。

8.进图书馆的条件是什么?
答:①校内读者需凭本人借书证方可入馆;②校外读者应凭相关部门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到馆办公室换取我馆介绍信后,各处、室方予接待。

9.如何办理借书证?
答:需办理借书证的读者,携带近期免冠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到图书馆二层中心书库的办证处办理借书证。具体规则如下: ① 本校教工、学生均可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交近期免冠照片1张,在图书馆免费办理借书证。每年本科生、研究生由图书馆依校学生处、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的新生注册名单,各班级派人收齐照片集体办理。 本校的教职工,含新分配或新调入人员,凭工作证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当日可办理领证手续。 ② 大专生、进修生、夜大班、委培班、短训班等学员持相关系部证明,可到办证处集体办理借书证。一般需收取押金 200元;成本费10元,收使用费每年60元。可以学期为单位办理,使用期限不足一学期者按一学期处理。 ③ 校外以个人名义可自费办理阅览证,要有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并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到办证处办理。需收取押金200元;成本费10元,使用费每年 50元。以学期为单位办理,使用期限不足一学期者按一学期处理。

10.读者身份改变了,需要重新办理借书证吗?
答:读者的身份不同,相应的借阅权略也不同。因此,如果读者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如教师的职称变化后,应到图书馆办证处重新办理借书证,从而使您的借阅权限根据身份的变化而加以调整。

11.调离或因公、因私出境的读者需要办理退证手续吗?
答:调离或因公、因私出境的读者都须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还清欠款。不同的是调离的读者应到办证处退还借书证;而因公、因私出境的读者则只需办理暂停借书手续或将借书证暂时押放在办证处。

12.借书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借书证不慎丢失了,应当及时去中心书库办理挂失手续,并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补办新借书证。 

13.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答: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者将被取消借书权利,并加以罚款。 

14.借书数量是怎样规定的?
答:每位读者均可借阅10册图书,其中中心书库外文书不超过3册,具体见"读者借阅权限表"。 

15.图书借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不同类型读者借阅不同图书的借期和续借期限不尽相同,具体参见“读者借阅权限表”

16.图书逾期不还如何处理? 
答:为了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您在借阅图书之后应当记着按时归还。逾期不还的,普通书籍按0.2元/天进行罚款处理。

17.图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遗失图书应尽可能购买原书赔偿;否则将按照丢失图书价格的3-7倍予以赔偿。

18.什么书不能办理续借?
答:逾期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19.外文阅览室的书能外借吗?
答:外文阅览室的图书不允许外借,只能阅览。